MÖBIUS

莫比乌斯

外归因给社会就拥有杀人权力了吗?

昨晚和朋友就一件事进行了争论,也因此聊到了所谓的「精英主义」,这是我之前也被诟病过的地方,认为我在为「精英」袒护,而非维护真正的正义。当然也需要重新解释一下,我维护「正义」,但这个正义并不是形式正义,而是程序正义,会在下面的内容详细阐述。

先聊聊我们在为何而争论。

一位定居德国的中国妈妈,准备为自己的女儿申请德国就读幼儿园的资格。但德国的申请非常困难,一旦错过就会耽误孩子上学的情况。所以为了方便申请,这位妈妈生活在 A 城时,考虑搬迁至 B 城,并在 B 城申请了幼儿园资格。他们顺利获得资格后,幼儿园向 B 城所在的预留地址投送了信件,但由于他们还没有搬至 B 城,导致信件未投妥被退回。幼儿园与这位妈妈取得联系,才被告知他们全家考虑 8 月中旬搬迁至 B 城(因为幼儿园就读时间为 9 月),因为这个信息,幼儿园决定收回他们已发出的申请,以他们未实际生活在 B 城为由拒绝了申请。

第二件事,是他们与幼儿园博弈很多之后,最后利用人脉关系,动用了州长的权力,在几分钟内就重新拿到了幼儿园申请资格。而这位妈妈在小红书里想要表达的观点是:这个时候权力才是最高效的手段。


程序正义下的非正义结果

从我的视角来看,如果单从「程序正义」的视角来看,我认为这位妈妈存在「瑕疵性」。

我:她破坏程序正义在先,因为他们没有实际搬到那个区域,这种提前的行为要看在德国的「合规性」。如果德国认为必须要确定在一个地区定居之后,才能申请幼儿园,那这就是在破坏程序正义,因为这一套在中国可以,但是国外不一定行。

朋友则认为,程序正义并不能带来正义结果,那么程序正义还有必要存在吗?

朋友:那实际情况如果是,如果他们不这么做,他们孩子就上不了幼儿园,因为他们所在的城市根本不会因为婴幼儿人数的增长而扩大修建。所以如果程序正义了,孩子就没有学上了。在这种情况下,程序正义还依旧重要吗?

我觉得这里有一个很值得讨论的点,即程序正义是导致结果的原因还是结果——这不是一个文字游戏,而是逻辑问题。简单来说,如果程序正义是导致结果不正义的原因,那么程序正义的合理性当然值得被质疑,比如绝大多数的孩子都因为这样的程序正义「没有学上了」,那这个时候要考虑的是德国这个整体的职能问题;如果程序正义是结果的结果,「孩子就没有学上」是一直存在的问题,所以需要程序正义来维护这种资源稀缺的公平性,即大家都可以在同样的程序正义下公平地获得上学资格,而非行使特权。

要把这个问题搞清楚,就需要回到这个案例里思考另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我:她的孩子上不了学,是因为别的孩子利用不公平的手段占用了她的资格吗?

赛道一:我这样做是因为我不这样做你也会这样做

这依旧不是文字游戏,而是一个最为常见的换赛道方式。

朋友:不排除有这个可能。因为如果他真的可以让这个州长打个电话过去就能让他得到,那其他人 maybe 也可以?

当你在跟一些人聊观点之所以很「累」的核心原因,是因为对方在无时无刻地扯出新的假设——万一这个妈妈不这样做,别人也会用同样的方法抢夺她的资源;万一因为砸窗之后导致乘客蜂拥出逃,导致踩踏,那砸窗通风就变成了悲剧……

凡假设,需证据。这便是你拿起奥卡姆剃刀剔除假设的核心主张,在没有证据证明假设存在时,那所有的假设视为不可能发生,使讨论回到主题本身,而非讨论假设存在性。

我:假设有证据吗,还是单纯的推测?如果推测没有依据,那这些都是需要从理性的视角给剔除的,否则就变成了我怀疑别人要侵占我的权益,从而我先做了那个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这件事情破坏程序正义并不会因为「推测」而变得合理。

在利用奥卡姆剃刀的过程中,往往就会发现发生问题的,并不是在事实层面,而是在每个人对于事实认知的偏差层面。如假设已经在当事人的世界里完成了自洽,那也没有修正的意义,就像小红书的这位妈妈,她已经认定自己的行为是合理的,且找到了最高效的方法,你再跟她理论过程的合理性没有意义,因为她已经得到了「结果层面的合理性」。甚至她会用结果的合理性倒果为因地解释自己的行为也是合理的。


用结果质疑程序正义的合理性

刚才上面呈现的是第一种逻辑谬误,以结果的合理性来覆盖个体行为的非合理性。即我得到了我想要的结果,无论我用的什么手段,因为我是在争取我的权益。类似的事件,比如在地铁里面怀疑自己被偷拍,而抓着「嫌疑人」不放,以直接定罪和公开审判的方式迫使对方认罪。当行为越不合理,就越需要一个「合理」的结果来覆盖行为中的瑕疵甚至是对他人的侵害。

当然,这件事可以埋怨德国政府的「死板」,他们不愿意花时间去具体调查当事人决定搬家的事实和时间差的现实考量。所以现在需要追加一个条件,就是先将「人情味」这件事从事实里面暂时剥离,从逻辑和理性的角度重新讨论。

朋友:在政府不去解决或者故意不解决这种真实需求的基础上,把矛盾转移到百姓自己身上?这种也必须符合程序正义?如果当地的州能够有多一点的幼儿园,这个问题是不是就能解决了呢?

赛道二:这不是个体问题而是环境/社会问题

一般来说,诉诸权威后,事实讨论就会变成像是被强行噎了一口屎一样,因为大家都知道权威导致的事实很难改变,比如国家整体带来的时代性缺陷、社会资源稀缺导致的不公平等等,所以对应这种赛道,最好的方法就是「限制区域」。比如:

我:这是两件事,政府是否安排足够的幼儿园,和现在幼儿园资源稀缺大家都要排队,但是现在大家都在排队,这件事本身是程序正义的一部分。在资源明显稀缺的情况下,政府是暂时利用规则保证形式上的公平?还是放任社会进入丛林法则大家互相撕杀获得稀缺资源?

环境/社会问题确实是导致一个个人做出某种行为的原因,但这个原因并不是「豁免权」,我举一个极端例子:

我:国家行为的不合理性,能够覆盖个体行为的不合理性吗?因为国家没有让就业率提升,你因为没钱吃饭去抢劫杀人,最后定罪的时候你可以以「这是国家不好」作为罪责的最终豁免吗?

将一个个体行为,用一个更大的可以包含其行为「可能性」的环境/社会问题不合理性,来评价个体行为应该被允许的「合理性」,其本质和中国式哲学里,只要我证明你的 A 是错误的,那我的 B 就是正确的,是一样的逻辑。所以往往这一类人很善于用这种将个体藏匿于大前提的行为,来喂屎给别人吃,同样的还有:

  • 诉诸主流:认为某件事为真,是因为大多数人相信其为真;
  • 诉诸荒谬:将对手的观点以荒谬的方式表现出来作为攻击方式;
  • 诉诸传统:认为某件事为真,是因为很显然一直都是这样的;
  • 诉诸同情:谁弱谁有理;
  • 诉诸怀疑:我觉得这件事听起来不可信,所以一定不为真;
  • 诉诸匿名权威:引用来源不详的专家、研究或某一群体的观点,以其为真;
  • 诉诸仇恨:因个人偏见而无视他人观点;
  • 诉诸常规:因为常见所以为真;
  • 诉诸宗教:在论证或讨论中,引用宗教信仰、教义、权威或传统来支持或反对某个观点或主张;

外归因深渊

利用权力获得教育资源是不是破坏程序正义的行为,这是原本大家在讨论的命题,但随着层层加码和赛道切换,它已经变成了一个对于社会环境、政治不公平的话题讨论。那么这个妈妈利用权力获得教育资源的行为,要分两说,一是她一开始被退回的申请资格已经是实际失去的资格,她必须要重新与他人进行公平竞争重新获得,那么她后面利用权力交换换来的资格,是破坏程序正义的;二是她一开始获得但被退回的申请资格,原本就已经属于她,只是因为政府流程问题,导致她没有及时得到,所以利用权力交换重新获得这个资格,是在她的合理结果以内,只是行为本身存在瑕疵。

当然,这两种看法没有对错之分,只是看你站在了哪一个视角进行分析。

但是现在,她想用公之于众的方式,获得大家对于自己行为的认可,但招来的却是大家的羞辱和质疑,认为她利用这种权力交易换来的申请资格是不合理的,那这是她必然承受的代价,除非她接受这个代价,而不是再一次把所有事情再次外归因,比如外归因给政府的不合理性。

朋友:如果这个程序已经不正义了,那我也只能按照非正义的解决方式去做。那这个事情的起因不就是因为德国没有更多幼儿园导致的么,那这个客观事实为什么不能算外因呢?

赛道三:无限外归因

我:这个逻辑链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倒果为因,是因为这种幼儿园申请的制度导致了大家入不了园,还是正是因为资源稀缺,所以才需要这样的程序正义保证大家在入学时是公平的?

外归因最大的问题,是覆盖了当事人行为发出时的「认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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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 A 引发的认知 B 在发生偏差后,导致了偏差行为结果 C,外归因就是将 A 和 B 混为一谈,将他们认为的外部环境当成了引导结果 C 的根本原因。一些外归因是用来逃避责任的,例如职场里常常遇到的那些一到关键时候会认为一切错误都源自于别人的人;而另一些外归因是用来逃避自我审视的,例如将原生家庭作为自己不幸的最终解释权,用原生家庭掩盖了自己应该做出改变和「长大」的责任,用来作为伤害他人甚至自己的借口和依据。

我:因为外归因不解决问题,比如我们现在把这个妈妈做这样行为的方式诉诸主流,认为德国就是这样一个排外的社会,那这个外归因显然是我们无法做出改变的,那外归因就变成了我们继续做破坏程序正义行为的合理依据。

一旦外归因形成依赖,就会发生将自己困在一个无法定位自己的深渊之中。因为外归因的因本身是没有锚点的,外归因也会做出相应的调整。比如失去原生家庭的架构、被清理出局、在规则中被人淘汰,当这些人失去了外归因的部分,也等于失去了因而存在的行为与动机的合理性,没人再相信他们的行为,以至于彻底迷失在深渊之中,见人就说这个世界对自己多么多么不公平。

所以这也是我认为理性重要的原因之一,因为它是服务于主体性的:

  • 事实 A 需要我们客观多视角地进行分析;
  • 认知 B 需要我们理性地看待自己;
  • 结果 C 需要我们进行复盘和反思,避免用外归因的方式进行覆盖解释;

外归因是切断了对认知的重新探索,直接挂靠了事实和行为,认为所有导致自己行为出现偏差的,都是事实(外归因)。


我认为有一个核心还是得在最后说明:若个人觉得「没有问题」,那就跟跑代码一样,既然能运行就不要纠错

这次文章里也有几个值得被反驳的点,例如:

  • 制度缺失实际优先于个体行为;
  • 程序正义未必能够实现事实公平;
  • 权力介入可能是唯一的解决方案;

这些话题下次在聊,也刚好是自由意志和宿命论的一部分。

6 条回复

  1.  头像
    匿名

    简单来说,这就是一个机会主义者通过自我欺骗式的外归因,将自己包装成制度的受害者,最终心安理得地行使特权、破坏公平的故事。

  2. 宿命论保护着自由意志不要做出「错误」的选择 – 莫比乌斯 头像

    […] 继续自由意志与宿命论的主线话题,内容接在《外归因给社会就拥有杀人权力了吗?》继续聊下去。在这篇文章下面一位朋友的评论也十分精彩: […]

  3. 往事如风 头像
    往事如风

    看完我脑子里闪过了”超人理论“。超人需要崇高的信念且不依赖外部权威,文章里这位“妈妈”显然不具备这两样,她是做到了打破规则、行使权力意志但动机完全为利己且行为完全依赖外部权威,认为是程序出了问题而自己做了制度的推动者。这类精英主义、利己主义者总有一套自圆其说的说辞,自我标榜超人,实为末人。文章本身没有明提“超人理论”,我不知道是确实隐晦关联了这一概念还是纯粹是我太能瞎想了。

    1. ONO 头像

      很赞同你说的,正好这也是我在最新文章里想要聊的话题之一。

      超人理论始终强调的是当事人通过自我突破,超越一般人获得更强极大的自我信仰,这种利用他人资源争夺资源的行为,甚至都不算是精英主义,因为她也做不到成为那样的人,所以简单来说其实就是精致利己主义做出了一种外归因的包装:错都是这个社会,我是受害者,所以用了这样我认为合理的手段。

  4. scduckxu 头像

    最近发现类似XHS这种平台极大的一个风气就是利己主义。看到别人拆掉了墙里的钢筋是会担惊受怕强烈谴责的,自己打洞打断了钢筋评论区清一色”开发商冗余,不要告诉任何人“。破坏了社会秩序而”乐“在其中才是个人拙见中最大的可悲。

    1. ONO 头像

      你别说,这种双标的逻辑现在还真的就变成了脱口秀最容易引起大家互动的「政治正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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