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Instagram上刷到过一个视频,显然是从简体中文的短视频平台出来的,被翻译成了英文反向输送了文化。视频内容,是一个妈妈跟自己的女儿互动,在一问一答地呈现“事实”和“观点”的区别。

“你手里拿的是苹果”这是事实,“我不喜欢吃苹果。”这是观点。“妈妈手中拿的是香蕉。”这是事实,“妈妈手中的香蕉比你的苹果更好吃。”这是观点。事实是观点的基础,我们需要证伪脱离事实的观点;事实是客观存在的,观点是主观存在的。因此我们不能用(主观)观点去覆盖(客观)事实——“如果其他小朋友觉得你不漂亮,这不代表是事实。”

说实话,这个视频不是给“小朋友”看的,它值得面向全人类。

不得不说,现在还有很多成年人都无法区分“事实”和“观点”,还会用自己所坚持的“观点”去覆盖他人的“观点”、甚至是客观“事实”。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覆盖行为,今天的文章需要掉一下书袋子。


美国心理学家埃利斯提出的情绪ABC理论,认为激发事件A(activating event)只是引发情绪和行为后果C(Consequence)的间接原因,而引起C的直接原因则是个体对激发事件A的认知和评价而产生的信念B(Belief)。

节选自《认知束缚》——全部内容我之后会发布在莫比乌斯的Telegram频道

举个例子,一个人走在人行道上,这时马路上来了一个对向行驶的汽车(事件A)。看上去这是一个极其正常的画面,但是这个行人突然做出了一个夸张的行为——他背对着汽车疯狂逃走(后果C),为什么?我们作为一个第三视角,看到的全都是“事实”,汽车行驶、行人逃走,这时我们可能会加入一个“观点”:是这辆车想要撞这个行人。

但是这个“观点”并不代表事实,因为这辆车还在正常行驶,只是那个路人发了疯地逃走。如果我们弄清楚这个路人对这辆对向而驰的汽车有什么特定的认知(信念B)——因为这个路人觉得这辆车要撞向自己,所以作出了逃跑的行为。那这个路人认为汽车要撞向自己是“事实”吗?显然不是,但如果事情没有结束,我们都很难说这辆车是不是要撞人。


在这个举例里,从路人的角度来看:对向而驰的汽车是“事实”,他认为车要撞自己是“观点”,然后发生了他逃走、但车其实没有撞向他的“事实”。于是,从第三方的角度来看:人们就会用前后的“事实”去评价当事人的“观点”是错误的——“你是不是有被害妄想症?人家压根不是来撞你的!”而认为车要撞自己的人,则坚持自己的“观点”——“要不是因为我逃走了,他一定撞上我了!”就算“事实”不是如此,他仍坚持自己的“观点”。这时有人提出了理性思考,分析事实的角度,但因为自己的“观点”没有得到肯定,他跳脚说大家都在否定自己。

这件事情很绕,但几乎涵盖了如今互联网上、甚至前段时间因为《无聊的中文博客圈》掀起的“我不需要你认同我”讨论的底层逻辑——人们在观点之争几乎都是因为想要争论这个“观点”的对与错。观点并不是非黑即白的存在,但一些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才会如此在意对不同观点进行讨伐。这件事,在乌合之众的群体行为之中更加明显,他们试图通过挞伐一切与其观点违背、否定、甚至是不同的观点,来证明群体意志优越于个人、或其他群体的意志,从而获得更强烈的集体-个体荣誉感。


要解决这件事并不难,回到“事实”层面重新讨论即可。但问题在于,很多“事实”早就被相互争论的“观点”给覆盖了,甚至不允许讨论“事实”,因为谁赢了,谁就可以用他们的“观点”覆盖“事实”。

或许有人会说,事实讨不讨论就在那里,讨论“观点”才有意义。然而正是因为脱离事实去讨论观点,很容易发生最开始的那个母女的对话:“其他小朋友觉得你不漂亮。”支持这个观点的人,还真会当成事实去攻击别人。

回到标题,那“油漆未干”是“观点”还是“事实”?

别忘了,在“事实”和“观点”以外,还有一个被人们忽视的模块,叫做“实践”——你他妈摸一下不就知道了?

23 条回复

  1. 游戏人生 – 莫比乌斯 头像

    […] 这套系统有点像是利用情绪 ABC 理论,反观「认知」部分,即: […]

  2. 回应往事如风的评论,及再谈写博客为了自己就别他妈发出来 – 莫比乌斯 头像

    […] 我认为宗教的他恰是建立在「信仰」这个解决方案之上的,而不是在揭示某种世界原本的规律。比如我们要如何证明人生而有罪?经典并不是「事实」,而更像是一种「观点」。不过以上的观点,是建立在我没有一个明确的「宗教信仰」之上的,如果我哪天开始信仰宗教,我相信这些想法均会发生改变,但这种信仰的锚点并不一定要落脚于宗教,也可以是自己所坚持的某种人生价值和意义。 […]

  3. 为什么跟傻屄吵架吵不到点上 – 莫比乌斯 头像

    […] 赛道二:观点即事实。我在《油漆未干是事实还是观点?》提到过,观点之所以不能作为事实,是因为中间缺少了证据链,证据链的成立本身又需要摒弃「感受」,回到就事论事的层面进行探讨; […]

  4. 如何看到客观世界? – 莫比乌斯 头像

    […] 接着《油漆未干是事实还是观点?》里的那个例子,如果在车辆驶向自己的这个事实前面,还存在一个更加底层的认知偏差——即所有人都要害我,在这种假设情况下,事实 A 已经不复存在了,已经完全变成了当事人的主观世界,所以他可以轻松地断定正在对向行驶的车就是要撞死自己所以他躲过了,从而创造了一个「我躲过了汽车所以我没死」的客观事实 C+,更加证明了他认为所有人都要害自己。 […]

  5. 最无效的社交 – 莫比乌斯 头像

    […] 我并不觉得「情绪先行」是错误的,它确实是最表象的反应,就跟膝跳反应一样。但是如果一旦开始用「情绪ABC」的手段,回溯「认知B」时,就会发现,每个人在面对相同「事实A」的时候,是因为完全不同的「认知B」导致了最表象的「情绪C」。而当大家开始讨论认知时,就会触发羞耻、丢脸、甚至是自我怀疑的自查,否则又会回到翻旧账式的情绪叠加状态。 […]

  6. 所谓真爱 – 莫比乌斯 头像

    […]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真爱没有标准答案,它是观点性的存在。(如果分不清观点和事实,请移步相关文章) […]

  7. 功利与体验 – 莫比乌斯 头像

    […] 甚至这个时候,他们怒火攻心,把所谓的观点也当成了攻击自己的「事实」。 […]

  8. 高灵性与高敏感 – 莫比乌斯 头像

    […] 与其识别情绪,不如去识别情绪因何种「认知」而发生。(参见《油漆未干是事实还是观点?》) […]

  9. 人称代词敏感与厌恶本质 – 莫比乌斯 头像

    […] 我把这一种「人称代词敏感」称之为「边界感的敏感」。是出于一种本能反应,但是这个表象很难说明这个通路的内核,既然是「反应」,那它是因为「认知」从「事实」被推导出来的结果。「事实」是我在文中使用了「我们」,且结合上下文能够看出这个我们值得是文中提及的特定人群,而不代表所有人;「反应」是当事人觉得「不舒服」;那么是什么「认知」导致了这样的「反应」,才是今天想要聊一聊的。(情绪ABC) […]

  10. 创作者的灵感从哪里来的? – 莫比乌斯 头像

    […] 当然,以上内容均是我的观点,并不意味着它就适合你,我只是提供了一个「自我定位」的视角。如果你分不清楚「事实」和「观点」的区别,请看《油漆未干是事实还是观点?》; […]

  11. 知识越多越堕落 – 莫比乌斯 头像

    […] 在《油漆未干是事实还是观点?》害怕被车撞的例子让很多参与讨论,觉得我们如果要研究所谓的“真相”,就必须让事情真正发生,否则我们只能无限地接近真相——这个点很妙,但我也从另一个角度埋下了圈套。 […]

  12. 胡一派 头像

    事实与观点的讨论是个老调重弹或者说是“经典”的讨论。我现在倒是想到,可能其实并不存在什么事实。所谓的事实,也只是“当下”的事实,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地心说-日心说-银心说-宇宙无中心。从这个角度讲,一切皆“观点”,也就是我思故我在。当然如果不纠结这种”观测“的技术细节,事实与观点还是比较容易区分的。

    从另一方面讲,我们生活在的世界相对来说,更像是一个“观点”的世界而不是“事实”的世,所以想较于“事实”来说,“观点”对个人生活的影响更大。就像你文章中说的“汽车撞人”的案例,汽车是不是真的要撞人不重要了,对于当事人来说“认识”到汽车可能要撞到自己更重要。“没有你,对我很重要”,重要的不是“没有你”,而是“对我”。

    1. ONO 头像

      我也会觉得,或许“事实”就是当事人心中坚持的那件事。比如一个精神分裂的病人,觉得自己的身体里还住着另一个人,他们可以对话、可以互动、甚至是任意切换,就算是他臆想出来的,但是在实际的结果来看,那个“他”确实是存在的事实。

      但是我们也有无限接近事实的机会。比如底层逻辑,但是底层逻辑又不是完全推导每个人行为结果的依据,却又是必要的溯源过程——但是很多人是拒绝溯源过程的,反而这个时候他们会疯狂地坚持自己的观点即代表事实。就跟“油漆未干”的乐趣一样,总要有一个人去触碰一下,才知道是不是真的干了。

      同时,溯源的过程又是充满“痛苦”的,特别是一些形成路径、因果关系会完全颠覆当事人的认知边界时,意味着可能要让当事人完全修改一份自己已经用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地图”。我在帮别人拆解认知束缚卡点的时候,一般也会先问:“你是否意识到这样有问题”——如果没有问题,就无需建议当事人做出改变。

  13. 白熊阿丸 头像

    “汽车与逃跑的行人”的情景,它其实与蒙太奇手法相似。通过将不相关的画面拼接在一起,引发观众对情节的不同解读。观众的第一反应是将汽车与行人的逃跑行为直接联系,形成一种观点。但事实上,这两个“事实”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是通过主观的情感和认知结构被拼接起来,形成了某种解读。

    而“油漆未干”这一情境中,当我们还没有亲自去摸油漆之前,“油漆未干”是一个观点,是基于观察和推测做出的判断。在此时,油漆的状态是“叠加态”:既可能干了,也可能未干,它处于一种模糊的、不确定的状态。直到我们通过触摸油漆,状态才会“坍缩”成一个确定的事实:干了或未干。“事实”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存在,而是通过观察、感知和实践不断被确定的。

    尽管我们摸到了油漆,确认了它的状态,但这仍然只是局部的认识。我们无法确定整个涂抹区域的油漆是否都干了,人类所能探知的事实始终是有限的。即使科学通过实验和观察不断接近真理,我们的认识始终受到感官、技术和经验的限制。科学的进步只是意味着我们能够在某些领域不断逼近真相,但永远无法完全掌握全貌。

    我们需要承认知识的局限性,所能做的,是在有限的视野和条件下,不断修正和更新我们的观点,向着真相不断逼近。脱离事实单纯讨论观点,最终会变成立场之争。用立场去攻击他人,实在可笑。可悲的是,在历史中,许多科学家和哲学家因为立场问题而遭受迫害,甚至丧命,这种悲剧还要继续么。

    1. ONO 头像

      我昨天还在聊,我们从小都没有真正接受过“事实”和“观点”的教育,我正式在书本接触,是在法律逻辑的课上。但是这件事其实尤为重要,在很多国家是小学就必须要涵盖的教育。否则,人们太容易因为别人的观点觉得那是对自己事实的否定,从而越来越丧失主体性。其实我看的那个视频里很有意义,当妈妈问女儿“如果同学说你不漂亮的时候,这是观点还是事实”,“这是观点”,“所以它不能代表事实,所以你不用为此感到难过。”希望这一代父母能够好好教育自己孩子,从小理解这两个东西吧,我是做不到了,我是最后一代了。

    2. ONO 头像

      所以我觉得“当下”很重要,这个当下可以是任情绪完全主导、也可是理性地对待正在发生的一切。但关键是是否能够做到“全然交付”,就像SM里面的M,在那一刻他是全然交付给对方,身体和思想完全有对方操控——很少能有人做到这样的放弃操控感的或者。

      “全然交付”即感受当下,然后多问一个“为什么”——比如我为什么如此讨厌一个人,这个时候就需要回到底层逻辑去思考,我是讨厌这个具体的人,还是讨厌这个人所代表的“符号”。一旦有了慢思考的过程,我是觉得它不再是一种对生命的浪费。

      当然,也不是所有事情都需要慢思考,如果觉得那辆车要撞向自己,那就立马逃开,相信本能,也无需向人解释自己的本能。

  14. 回答一则有趣的私信 II – 莫比乌斯 头像

    […] 当然,也有可能,你连“事实”和“观点”都分不清楚,那么请看《油漆未干是事实还是观点》; […]

  15.  头像
    匿名

    很多时候网友和其他网友讨论一件事情的时候,网友没条件也没能力去实践并观测到事实。就像咱们平时在你的文章评论区下讨论时。

    这时候网友一般有两种做法,要么认为博主已经表述了全部事实,要么基于个人经验认为博主为了支持自己的观点,选择缺失表述了部分事实。(虚构写作、摆拍等是另一个维度了)

    后一种情况不能说偶有发生吧,只能说非常常见。前一种和后一种很容易打起来,有时候后一种还会因为“博主为了支持自己的观点到底隐瞒了什么事实”而再次分裂。

    1. ONO 头像

      所以我个人觉得,为了避免这种信息偏差,一定要时刻保持批判性思维。

      观点之间只有可取和不可取,而没有对和错。视角不同,观点也会不同。人们也容易因为自己的视角而受限于对一件事件知其全貌。其次,对他人的观点多提出一个“为什么”的思考,他为什么会这样说,这是因为他的立场?既得利益目的?还是视角关系,在通过观察、全面收集素材、寻找不同声音(这就是在实践)来作证判断。而对于那些以观点笃定事实的人,则可以要求信息来源(当然,这群人肯定会说“信不信由你”,那么这样没有信息来源的观点,我们也多少要有个心眼)。所以你看我的博客,除非是真的关于事情的讨论,我一般不会用观点去覆盖事实,而是陈述我的观点,并且发掘底层逻辑和内核。

      之于缺失表述的事实,也就是需要“让子弹飞一会”的原因。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因为缺失表述导致了前后事实不一致,甚至我参与其中陈述了我的观点。那打脸的本身,也是观点修正的过程,而不能因为自己被打脸了而躲起来,害怕自己失去公信力。分析打脸的过程本身也是一种接近自我真相的过程。

  16.  头像
    匿名

    理论上实践观测可以得出事实结论但是,还是有一些难点:

    1、“全知的上帝”不存在,所以不少时候确实存在任何人都无法搞清楚事实的时刻,只能接近事实,但无法抵达事实。

    就如同你说的“那这个路人认为汽车要撞向自己是“事实”吗?显然不是,但如果事情没有结束,我们都很难说这辆车是不是要撞人。”

    2、有些实践会产生破坏,就比如油漆未干,有的人就是想坐上去,于是用手多次实践发现左边已经干了,右边没干,对于他这是实践发现了一个事实“左边油漆干了可以坐”但是对于维护的“你TM是不是有病,看给油漆抹的,我还要重刷”。

    3、实践这个行为需要一些前提条件,讨论的时候可能因为时间空间等原因已经无法满足实践的条件,比如你举例的“汽车是否要撞向人”这个东西之后就没法实践。在时间机器发明前无法复现一模一样的历史场景,来实践观测每一方的行为。

    很多时候“回到“事实”层面重新讨论”这个操作,是无法在现代人类科技树下实现的。

    类似这种“无法回到事实层面的事件”是否还有讨论意义呢?

    1. ONO 头像

      你的观点很有趣。你是我博客建立以来第一个用反思作为补充的人,而不是为了反驳而反驳。我会分成“就事”和“就理”来陈述我的观点。

      1、我们只能无限接近真相。就事而言,在犯罪构成要件里,犯罪主体、犯罪主观、犯罪客体、犯罪客观。也就是说,这四个构成要件内部是有一定逻辑联系的。比如我们如果要确定开车的人确实想要撞人,哪怕事情没有发生,我们可以通过调查嫌疑人的主观动机、客观条件、与犯罪客体是否有关系等等确定“真相”。(当然,过分依赖侦查,就会出现刑讯逼供的极端情况)就理而言,如果这个世界就是一个极致的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判定真相是什么,那哲学家加缪提出了解决方案:“活在当下”,如果你觉得对向来车是要撞你,那你就躲开,我们不用去讨论结果是否真正发生,只考虑当下的自由意志做出的判断。而我提到的事实-观点,更接近哲学家萨特的“行知合一”。

      2、实践-反馈-规则。就事而言,我认为具有破坏性的实践并不影响实践的价值,比如油漆未干,测试的规则并不会导致这个椅子不能坐了,而只是出现了瑕疵。如果通过实践确定油漆是否干透,也可以得出正确的反馈。另一些就是规范实践的标准和规则,比如计算油漆风干的速率、或是通过非破坏性的方法进行测试。就理而言,总需要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实践不一定带来的都是成功的结果,但它本身也是庞大实验结果里的一个数据支撑。我把“粘贴油漆未干”这件事比作“规则”,规则本身的约束性在于人们是否尊重和遵守。如果一个规则出现了法不责众的情况,那它就失去了约束力。特别是当观点作为一个普罗大众认知的公约时,很容易变成“信仰”被遵守,但是这真的是事实吗?显然是需要那些对观点和规则不认同的人去尝试和挑战,才知道真相是什么。

      3、从事回归到人。比事件复杂的是人本身。就事而言,与其调查是不是这辆车真的会撞向自己。比如从两方当事人了解,比如担心自己被车撞的人,他是否因为童年经历导致了成年后的被害妄想症,这或许能从根本上理解他为什么害怕车这件事。因为核心是,我们无法改变他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但是可以理解他为何如此看待世界。

      如果有1这个条件,其实我们如何讨论都无法接近事实,但“无限靠近事实”和“脱离事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比如这个车确实没有撞上人,但是我们的结论是这个人有意图杀路人,那至少要提供信息来源、嫌疑人的调查记录,而不是凭空断定他“走火入魔”要害人了。当然,这个观点如果被乌合之众接受后,他们也不会关心事实本身,只会在乎观点的正确性——所以为什么我一直在强调主体性和个体思考的能力。

      1.  头像
        匿名

        第一个我是完全赞同的,作为自身行动的指导,基于自己当下的观察,做出合理的主观判断就好。不过网络争吵也常因此而产生。就比如小朋友到底乘车是否需要安全座椅,需要一方的拿出的“事实”就是各种碰撞测试,各种惨烈事故的事实。不需要一方拿出的“事实”大都是一句“我们家/周围孩子从来没坐过,不也没出过事嘛”基于个人历史观测的一种事实。

        具有破坏性的实践并不影响实践的价值需要那些对观点和规则不认同的人去尝试和挑战,才知道真相是什么。这个事情就是有时候无法承担实践的后果,或者实践的变量多到个人无法实践,就比如“这个温度下应该给幼儿穿多厚的衣服”,因为幼儿还无法明确表示自身需求,家长只能基于经验和观测得出自己的主观观点加在幼儿身上,毕竟实践也不能真的实践到真把孩子冻到感冒一次来得出事实吧,这是家长不能也不想承担的实践后果。而且衣服穿少了和感冒又不是必然关系,单次实践很可能得出的不是全部事实。就像感冒(上呼吸道感染)和气温,湿度,风速,室外活动时长,孩子当天的身体状态,是否接触感染源,近期上呼吸道病毒流行种类(鼻病毒,腺病毒,支原体,甲流,乙流,手足口、百日咳)等等诸多变量都有关系。可能穷极个人一生都无法完全实践出来所有变量。我感觉应该没有一般人会反复故意让自己感冒来实践这种事实。当这个温度需要穿多厚的衣服的观点,作为一个普罗大众认知的公约时,如果不是有和现有公约观点差异过大的个体需求时,亲自实践事实的必要性并不是很大

        保持主体性和个体思考的能力是很有必要的,但随时怀疑一切是没有必要的。毕竟通过学习他人的知识总结,加快个人经历积累速度,是智慧生物的一种特性。全盘相信他人知识总结是错误的,只相信自己的经验总结也是错误的。需要在接受公约减少生存复杂度,与保持主体性和个体思考的能力之间取得一个平衡。

        1. ONO 头像

          你提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点——经验经验需要一个动态线,从实践-反馈-规则变成一个公共经验。这些经验往往是来源于一个长时间的总结,比如你提到的对疾病的防治;另一些经验因为得到了数据和实验结果的支撑,变成了“科学”,但是也有人违背科学做事,比如疫情期间政府的一些反智行为;还有一些经验因为被大多数人遵守,演变成了道德——但是道德一定是对的吗?这是一个对内标准,但在现代社会很一些人作为约束行为去规范别人。那么我对道德“观点”提出的异议,也是一种实践-反馈-规则的过程。当然,要对抗道德,也必须要承担其代价,举个例子,我不认为大厂的规章制度是合理的,我当然可以避免自己沦为规章制度下的零件,但是我要承担的代价就是失去工作,如果我可以承担,那对抗这种群体内部的公共观点,并不是坏事。

          当然,我提到的检验观点的事实基础,也不是对一切观点进行批判。常识类的、科学类的我当然不会对抗。除非有专业的团队对这些科学进行了研究,而我们作为个体享受科学成果即可。但是对于道德观点,我个人是喜欢进行批判性思考的——为什么大家都认为这样的行为是“对”的?并不是杠,而是想要看到这种公约数的规则下面,是否还有个别案例,而这些案例的形成,也是一种“实践”的研究。

          举个例子,很多人觉得到了一定年纪就要结婚,找一个老实的人,不离不弃地进入婚姻生活,保持忠诚保持专一。这是普世价值观带来的认知,但是人类的大脑构造就无法做到真正的忠诚和专一,那这中间关于人之天性的矛盾如何规避,会不会有人其实期待的就是一段又一段轰轰烈烈的感情,只是因为这个普世价值观给洗脑,而过上了拧巴纠结的生活,成为痛苦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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