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沙白接受了安乐死。我特地时隔一个月再来聊这件事,是因为我想确定这是不是又是一场作秀。这没有不尊重死者,而是想聊聊她死亡背后的所谓“意义感”。

10月28日,我在朋友圈做出了这样的思考,是些不高举“死者为大”旗帜、“大逆不道”的言论。

2024年10月28日朋友圈

时隔几天后,我再次发出疑问:她到底“死透了”吗?依旧不是不尊重死者,而是我渐渐意识到她的死并不重要,而是她给大家提供了一种极不负责的“解决方案”。

11月2日“莫比乌斯”Telegram频道

我曾在《自杀也是一种会被传染的「癔症」》提到过,在同质性的团体当中,同质性的人群之间更容易产生的是情绪叠加和「乌合之众的失智」,当然群体完成放弃思考听从「领袖意见」的时候,自杀团体的危害性可能会超出我们的想象。

也就是说,当有人本身有“活不下去”的念头时,沙白提供了一种“解决方案”,既可以让死亡变得有意义,还可以利用死亡获得被全民关注的机会,那这种死岂不是一件“很爽”的事情?我们能有多少机会是可以被万众瞩目地关注,还可以被人们用特别的方式记住。而这种存在性与死亡本身是对抗的,死亡意味着结束和消亡,当不再被记得,就会经历真正的“终极死亡”。而沙白被人记住了,甚至是以一种非常有“意义”的、“浪漫主义”的方式呈现。

而意志力薄弱、或是正在非理性寻求存在性的人,或许就会因为这样的“意义”和“浪漫主义”所煽动,进而也选择用自杀的方式引起一时轰动、控诉罪人、指控真相、甚至是自证清白。

死,在中国人的概念里是厚重的、沉甸的,但凡涉及到死,一是要找到一个为之负责的“罪人”,二是要构建一个“可惜”或是“该死”的结局,三则要指向一种社会层面的“意义”。举个例子,胖猫跳江自杀,正是因为公之于众,则需要这三个构成要件,让他的死变得“死得其所”,从而带来更多可以引发讨论的意义。

当这三个构成要件全都满足时,一个完整的主角形象将会出现在公众眼中,他带着使命来,又带着意义走,剩下的就要交给这些揣度死亡真相的人,去控诉罪人、去心有戚戚焉或是墙倒众人推、去赋予一种社会层面才有的意义——这是性别对立、或是原生家庭的无止境伤害、亦或是这个社会不公不允……

只不过主角已经死去,他不会说话,也无法修改结局。

8 条回复

  1. 轰轰烈烈的活,翩翩然然的去 – 莫比乌斯 头像

    […] 不过,我会觉得琼瑶的自杀是“负责任”的,她留下的那个遗书里,不仅交代了自己选择自杀的充分原因,也给家里人做了充分交代,也给社会一个诚心告诫——我是因为度过了轰轰烈烈的一生,所以我在此时此刻选择了自己最体面、也是最酷的方式去落下帷幕——这和沙白的死是截然相反的。 […]

  2. ZhangKe 头像
    ZhangKe

    话说普通人或者影响力更强一点的人需要对社会负责任么,这种责任的来源是什么呢。

    1. ONO 头像

      比如说沙白这样的人,她一开始也算是普通人,但是她因为“记录死亡”,走入了公众眼前。她因为被见证,所以死亡的力量就变得过大了。她的主观上可能没有煽动自杀的恶意,但是因为她的行为导致一些人产生了更有意义的死亡念头,这个是法律上很难界定和找到“罪人”的。

      如果你说是个体对社会是否有责任,我个人觉得不是直接承担的。因为对自己负责才是最关键的。而有影响力的人,是因为他们达到了一定地位,坐拥了既得利益之后,他们会因为要考虑自己是否会失去这些既得利益,而不得不考虑一言一行,这是他们坐拥利益所要承受的代价,本质还是对自己负责。比如一个人献忠开车无差别撞人,他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那如果考虑这个犯罪成本,对自己负责的人就不会开车撞人了。

      不过个体还会凝聚成集体,乌合之众是另一个隐含在社会责任里的模块了。

      1. ZhangKe 头像
        ZhangKe

        确实从法律角度解读是这样子了。

        个体对社会的责任就是守法,白沙如果是“法律上很难界定和找到“罪人””,那么也就是很难界定的违法者,也就是破坏了自己对社会的责任。

        1. ONO 头像

          非常赞同,法律作为第一层,公民在守法的同时就完成了对社会规则运作的责任。那换一个角度,这是不是法律上一直存在的滞后性漏洞?

          1. ZhangKe 头像
            ZhangKe

            我认为不能算是漏洞吧,人只有在犯法的那一刻起才能算是罪人,这是法律天然的特性,也是法律存在合理性的前提。

  3. 白熊阿丸 头像

    死亡本是生命的终结或转化,是对个体生命的最后解释。当疾病导致“生”过于痛苦时,选择安乐死本没有错。如你所讲,当死亡成为社会文化的符号,嵌入集体潜意识中时,它的纯粹性便逐渐消失。死亡不再是单纯的个人选择,成为一种社会情感和文化需求的反映。现代社会,死亡总是被赋予了象征意义,变成了情感宣泄、抗议或自我表达的工具。当死亡不再是生命的自然终结,而是一个被见证的事件,它就成为了群体集体认同的产物。死亡的纯粹性被替换成了对意义和社会效应的追求,而掩盖了死亡背后的个人痛苦与孤独,更是剥夺了它作为生命最终解脱的本质。

    这也是为什么,如果某一天我选择死亡,我希望它是一个无声的、被遗忘的过程。死亡本应是个人的、内在的终结,而不应该是他人情感和文化需求的投射。我不希望我的死被赋予任何外部意义,不希望它成为社会集体潜意识中的符号或议题。对我而言,死亡不需要任何附加的意义,宁愿它悄然无息地消逝。

    1. ONO 头像

      死亡的意义越多,越让人恐惧死亡,因为人们总觉得自己还想要赋予更多的意义,要比别人的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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