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ÖBIUS

莫比乌斯

先有天鹅蛋,还是先有黑天鹅?

在所有的犯罪里,激情犯罪是超脱所有“规则”而存在的。

和连环杀人不同,激情犯罪是完全无差别攻击,就算是在特定区域还是针对某一种人群,他的无差别或许是因为某种“集体符号”;但连环杀人往往会有一个相同的“个体符号”——例如穿红色衣服的妓女,是因为这个符号的刺激引起了连环杀人狂的杀意。

“集体符号”更复杂,甚至只能通过马后炮的方式找到“合理性”。

举个例子,一个凶手在医院大堂随机伤人后,逃到医院大厅的顶楼一跃而下。他确实通过无差别杀人完成了他的意图,但是这个意图是因为什么?在犯罪心理学里,这样的犯罪意图是最复杂的解构,因为它像是某种化学化合一样,不同因素可以化合出完全不同的“杀机”。学科的内容跟法律存在同样的“弊端”——滞后性,所以每一次激情犯罪背后,都是一次法律的“惨败”。但这就是法律和犯罪的关系,像是光明和黑暗一样,黑暗永远比光明抵达世界的边缘。


犯罪心理学中,激情犯罪被简单地归纳为以下几种主观原因:

  • 过激情绪
  • 突发事件
  • 自尊心受挫
  • 情绪宣泄
  • 心理防御机制

而无差别攻击的案件里存在一些特定的“共通性”,例如:

  • 心理创伤
  • 个体化压力
  • 社会疏离
  • 无特定目标

以上这些要素可以随机组合,甚至单独存在,然后变成一种杀意的存在——我们应该如何预防此类犯罪?人的心理比上面这些看上去就能明白的词汇要复杂多了。这种无法被法律覆盖的、预判的、甚至是约束的犯罪,被称之为“黑天鹅”。

说来惭愧,其实关于犯罪这个话题,我本应该在修改完前几年的小说之后,作为一个宏观命题进行讨论。我喜欢这个话题,不仅仅是因为法学出身,更是因为它跟法律之间的矛盾关系,是自古以来都无法被调和和改变的。未来社会是否真的可以找到一种法律置前犯罪的可能性?

例如《少数派报告》里的阿嘉莎通过预言的方式提前告知犯罪,再由调查者干预犯罪进程的方式阻止犯罪。但是,如果这些预言发生错误,那人们应该依赖什么去阻止犯罪,或者说我们已经完全失去了对犯罪预判的能力?

另一部作品,是《心理测量者》,通过计算社会人的心理健康数值,对心理健康数值超过警戒的人进行心理治疗干预,对存在犯罪心理的人进行批捕,甚至对产生杀戮心理的人不通过法律制裁的方式直接“销毁”。它看上去确实能够有效地预防社会犯罪,但是谁来测量这些心理数值呢?最理解犯罪者的人,一定是犯罪者本身。所以,这些原本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者,被摘取大脑之后,构成了心理测量的“工具”,由黑天鹅去预判黑天鹅的行为——用犯罪者制裁犯罪者,甚至管理心理健康的人,这算不算是一种预防犯罪的有效方法?


引出今天的话题——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11日晚发出通报称,11日晚7时48分许,一辆小汽车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撞倒多名行人后驾车逃逸。警方到场处置并协助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62岁的男司机已经被警方控制,相关调查处置工作正在进行。据明报12日报导,据现场目击者称,事发时一架灰色越野车辆“开进去来回撞”之后逃逸,许多人被撞后躺在地上动也不动,地面有很多血迹,甚至是断指等人体组织。

而今天正是这个地方举行航展的会馆,为何在开幕前夕发生无差别伤人事故,这件事只能通过犯罪者的主观动机才能判断出——但是这件事不可能被“明确”公布,因为它关系到社会危害性和预防模仿犯罪,所以这只“黑天鹅”为何诞生,无论从法律上、新闻报道上、社会维稳上,都无法得到真相的结果。

这才是我认为最恐怖的地方。犯罪真相无法公布也不可能被公布,不仅仅是为了新闻“好看”、也是因为这是法律暂时的“漏洞”,同时也是一种全新犯罪的“可能性”,他的行为很有可能被人模仿——哦,原来我还有这样的解决途径,不如……

我在小说里讨论了一种极端的、荒诞的可能性——如果宗罪死刑,是否意味着因为犯罪成本太高而遏制了犯罪的发生?

但如果今天出现一个黑天鹅,他因为拐卖儿童即将被抓捕,他面临的是死刑的结果。于是他杀了被拐卖的儿童;为了逃命,他杀了好几个警察;冲进一个医院的大堂,再次无差别伤害了路人,将他们作为障碍物,推下扶梯阻挡追捕的警察;现在,他站在了医院的顶楼,纵身一跃……完成了原本应该由社会和法律判决的死刑。

他死了,而且只能死一次,他犯下的罪行由谁负责?

他的尸体里将会孕育一颗完整的黑天鹅蛋——哦,我反正都要死,不如……

14 条回复

  1. 当人们在投毒时,在毒些什么? – 莫比乌斯 头像

    […] 投毒事件并不算是“黑天鹅”,它本身因为有规律可循,所以可以通过以下几个要素来横纵评估危险程度。 […]

  2. 白熊阿丸 头像

    我觉得,单纯靠法律去杜绝激情犯罪是不可能的。激情犯罪常常发生在个体情绪极端波动、瞬间失控时,这种犯罪缺乏明确的预谋和理性思考。法律的惩罚和恐吓作用在这种情况极端下往往影响非常有限。

    可以通过采取大量多维度的措施,提高社会幸福指数来减少激情犯罪的发生概率,但也做不到完全杜绝。

    1、犯罪心理学中的许多激情犯罪和无差别攻击行为,与个体的心理创伤、压力过大或情感疏离有关。社会如果能够更加重视心理健康,提供更多的心理支持与干预,及时发现各种精神问题,帮助人们更好地管理情绪和应对压力,将大大降低冲动犯罪的概率。

    2、经济水平、文化水平、社会制度水平的降低也会导致犯罪率提升。社会物质水平的提升,经济的改善,能够减少因贫困、失业和社会不公导致的犯罪动机。当一个社会的文化教育水平较高时,人们不仅能够更好地理解社会规则,也能更加理性地处理突发事件或冲突,减少情绪化、极端的行为产生。社会制度自身如果存在严重问题,也更容易造成社会分配不公、人群矛盾激化等。

    3、信仰的缺失同样也会导致人们道德水平低下,特别是当有的人觉得无论做了多少坏事都是一死了之的时候。信仰不仅仅是宗教信仰,也包括对某种价值观、道德规范或人生意义的认同。缺少信仰的支撑,容易使得一些人对生命的价值、对他人权利的尊重、以及对社会规则的遵守变得更加淡漠。

    1. ONO 头像

      说不定未来真的有某种纳米技术,可以随餐进入身体,监视我们身体健康状况的同时,也在监视我们的“杀意”。那个时候犯罪率一定会下降,但是不是也意味着我们失去了作为人的属性。

      1. 白熊阿丸 头像

        这种自由意志被剥夺的感觉真的挺赛博恐怖的。

        人们连自己的思想都不能完全掌控,技术和法律的边界开始模糊,人的行为不再是自由选择的结果,而是由外部系统,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技术本身进行控制和引导。为了追求“安全”而彻底丧失“自由”,而这种“自由”的丧失,可能是通过逐步的、看似合理的监控手段完成的。因为人们会被说服,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更严重的犯罪,甚至是为了更大的社会利益。

        失去自由意志并不仅仅代表着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更多的是意味着我们变得不再是“我们自己”。我们不再拥有独立做出决策的能力,而是被设定的规则和外部的技术力量所左右。在这种环境中,个体的存在本身会变得空洞,甚至是虚假的,因为我们的一举一动都不再是自发的,而是对系统预期的回应。

        科技应服务人类,不是替代人类的思考和选择。否则,人类与被驯化后圈养的宠物,有何区别?

  3. duckxu.com 头像
    duckxu.com

    “广东省委书记强调:尽快查清珠海撞人案真相。公安机关经综合现场勘查、视频监控、证人证言和电子证据等情况,初步查明,案件系樊某对其离婚后财产分割结果不满而引发。”

    是否是拉出来的”替罪羊“理由?真正的原因会不会被公布?

    原谅才疏学浅,但只能想到这么多了。“犯罪真相无法公布也不可能被公布”的考虑对于维稳会更多吧,就像我所在的省市每年都拼命压下学生压力过大自杀的新闻一样。

    1. ONO 头像

      因为也会害怕有模仿犯的出现。特别是当犯罪成本在他们看来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时,比如他已经是一个身患绝症随时会死的人,他会不会就变成了周处除三害一样,希望“留下”什么而走上犯罪道路,因为法律带来的死亡已经不足以恐吓他了。

      1. duckxu.com 头像
        duckxu.com

        现行法律貌似对某些行为的处罚办法做了减轻,也算是预防无底线犯罪了。

        然后就又造成一个悖论:是判轻了,还是“为预防无底线犯罪”服务呢?

        11日事件的时间,地点,受害者,都不像是一时起意的。至于真实动机,只有他知道了。

        1. ONO 头像

          我们拿强奸罪来举例,罪犯强奸女性,自首、被捕的结果是不一样的,因为要考虑他主观上是否认罪;而强奸罪如果没有区分升格,基础刑法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强奸幼女是从重,那就会判到八年以上十年以下;但是强奸罪并不是一个独立犯罪,可能还会吸收其他更恶劣的,比如故意伤害(性虐待)、故意杀人(奸杀)、侮辱(在公共场合强奸)、更高程度(轮奸),这样强奸罪就会升格成十年以上、无期乃至死刑。为什么不用从一论处死刑,是因为“他原本可以停下来”,比如罪犯强奸之后,知道自己反正都是一死,不如把受害者杀害了,因为他的犯罪成本只有死。而这个东西在书本上叫“罪刑相适”,其实是人类通过法律的编纂领悟了一个核心——“不要试探人性的底线”。

          珠海这个事情从社会危害性的角度而言,很严重。无论他的动机是个人对离婚财产分割的不满、还是单纯的“献忠”,问题在于他选择了一种非常“强烈”的方式展示了对生命操控的快感,而且他也做好了死的准备,开车撞人、抹脖子,一时之间成为新闻人物,成了某种意义上的“主角”。他等于向人提供了一种“解决途径”,所以危害性非常大。很难不说,他或许也是想好了“撞谁”的,不然不会在体育中心外围去冲撞那些聚集的城市暴走中老年。(当然,这个还是得通过他的主观动机最终确认)

          这件事就可以延展到沙白,沙白的死是被人们所见证的,她通过死这个契机对外展示了自己、讲述了自己、甚至还控诉了母亲。一时之间她也成了那个站在舞台上的“主角”,也向人提供了一种“解决途径”。所以我才觉得,无差别杀人这件事,和沙白的安乐死直播本质上是一样的。

      2. duckxu.com 头像
        duckxu.com

        或者说,沙白和这个人都在“享受生命(的最后一刻)”,而这种观念的传播势必会造成混乱,人们不再循规蹈矩;无论做了什么事情,对不起自己或者他人,”只需要像他/她/它一样就好了,还能上头条“。

        1. ONO 头像

          因为成为“主角”是很爽的事情,能被所有人关注,甚至还能通过一定的方法操控观众。现代人太缺少关注了,他们连自己内观都觉得无所谓,大部分的精力还被抖音这样的奶头乐切碎,每个人都活成了碎片,被看见的也是碎片,才会越来越孤独。一旦有意志力不坚定的,就会觉得既然沙白能通过“死”成为主角,那自己的死是不是也能?从而变成集体自杀的前兆。

    2. ONO 头像

      关于自杀的模仿本来应该讨论下沙白这个人,但是我还是想等一下,看看这个人是不是真的“安乐死”了,因为她带来的社会层面的影响就是“自杀模仿”。

      1. duckxu.com 头像
        duckxu.com

        很多人给沙白的评价是“浪漫的死亡”,认为死亡比赖活着更好。对于已经做好万全准备的她和家人,选择可能是正确的;对于一味模仿这种行为的,还是希望三思而后行吧。毕竟,面对永恒,还是值得停下来仔细想想的。

        又及:我在随笔里引用了您的这篇博文,但不太懂引用的流程什么的,造成了一条“引用”评论的产生。如打扰,烦请删除它。

  4. ONO 头像

    文章撰写完的那一刻,书房的BGM正好是《心理测量者》的原声带。电流过脊的颅内高潮。

留下评论

🎁 犒赏作者买杯小狗脚臭味的青青糯山 犒赏码

* 因评论系统规则,匿名评论发布后无法自动通过,需审批后才能显示,请勿重复提交;
** 也可以加入 Telegram 频道 进行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