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因为在V2EX回复了一个帖子,引来了网络孤军的讨伐。
帖子本身已经被删除了,话题大致是在聊“如何打败米式对比法”,我在帖子里回复“就顺着他们的意思赞同他们好了,让他们成为快乐的粉红色小猪挺好的,避免被他们围追堵截”。
能通过微信号添加我的途径几乎没有,但我完全忘记了V2EX的账号用的是微信号,对比时间线,这是会找到我的一个途径——以及,当时那个人通过这个账号添加了我的微信,在添加备注的时候问候了我以及我的全家。
那个时候,对方估计也害怕我知道他的身份,所以他特地换了微信的头像,取名WeChat。由于那段时间在忙,没时间通过添加跟对方1V1,想要再添加对方的时候,已经无法通过验证了。不过我当时有回复过“谢谢你的自我介绍,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由于这个帖子本身也被删除了,所以我更没办法联系上对方,因为我是真心地想要提醒对方:你把你微信的头像换成了你女儿的照片,而且被你曾经辱骂过全家的人看见啦!

恶趣味公告完毕~
最近,在一位博友的博客关于里,看到一句蛮有趣的话:恐惧于把自己完全展示在网络上,也许是对信息安全的考虑,亦或者我只是一个胆小鬼。
我也出于安全考虑,注销了自己在简体中文所有的社交媒体,特别是在豆瓣一口气莫名其妙删除我好几篇影评之后(其中一篇是《请为我投票》),我不得不注销了豆瓣,“逃”来了独立博客。
独立博客其实会暴露更多隐私——备案登记、域名注册、上传照片包含的EXIF信息、炫耀自己有夜跑习惯而留存下来的运动轨迹等等。真的要保护隐私,最好的办法就是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至少没必要通过社交媒体的方式暴露自己。否则这跟那些在闲鱼上上架商品写的却是“自留”“展示”的逻辑一样——差别是你有没有遇到认真对待的“有心人”。
说一个真实的案例。
第一场TA竟然说,是死亡体验馆创始人丁锐主持的,为了将这个项目交给我们,所以我们也作为参与者参与其中。而在第一场的12个人里面,发生过一个有趣的事情,群里面一对陌生男女发生了冲突。冲突原因是一男性炫耀,被一女性当众揭穿,导致男性掩面受损,由于认为自己被人身攻击,且丁锐没有做到“维护秩序”的义务,而提出退款。在被拒绝退款之后,男性去微博发动了“舆论战”,以“奇葩大会嘉宾丁锐PUA学员,把女学员当宠物,要男学员发内裤照”为内容,进行了第一轮的舆论战。
恰好,这个女性学员是我们的助理,且丁锐在公开场合出柜过自己是gay。所以这个舆论战撞在了所有站不住脚的论点上。由于对方仍在气头上,甚至还买了(便宜的)热搜。
第二轮舆论战,是助理作为“当事人”去微博下面还原当时情况——于是她遭到了另一群女权的攻击,咬死她就是“性奴”;另一些支持丁锐的人也在下面评论提出质疑,不仅会被删帖,还会被另一群“巴不得名人摔下神坛”的人揪着不放,认为他们都是在维护“邪恶”。
显然,第二轮舆论战是对方获胜,且毫无胜算可言。
如何破局呢?只要是在互联网出现过的人,也必然会留下痕迹,包括他的微博在内,只要有心,就可以找到一切可以利用的信息(当然还不涉及到“开盒”行为)。于是,从微博这个点,可以辐射出他的微博、哔哩哔哩账号、公众号、豆瓣……
于是,这些点还可以继续辐射——他在一个县城的政府机构工作、目前正暂时调岗至另一个的部门、他曾在就职的城市夜跑并贴出了自己跑步的路线图(因为他正在减肥)、豆瓣上还有他十年前的自拍照片、这张照片还同时出现在知乎的帖子——长得帅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公众号透露了他考公务员上岸的时间、于是这个时间就可以反推到该县城政府机关招募名单的信息……
总之,互联网上面能看到的信息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多——只是看有没有“有心人”。
丁锐做了一件事情,把这些所有收集到的已经存在于网络的信息,全部都公布出来(当然打码了一些关键信息),并告诉对方——我知道你的信息是这些。
肯定也有人跟当时的我有一样的疑问:对方只是造谣而已,有必要用这种“开盒”的行为威胁对方吗?正是因为对方是造谣,所以他是没有任何成本的(除了花一点点钱买热搜),如果一个谣言被破除,他还可以继续造谣,且是可以给予前一个造谣被破除本身再进一步造谣——你们看,他急了他急了,肯定是有才会着急辟谣。
所以,你得给对方亮出一张最大的“牌”,这张牌足以威胁到他最害怕的东西——对方是公务员,你已经知道他工作的地点,无非就是一个电话打去,要求对方删除在互联网发布的谣言。光是这个电话,就可以让对方坐立难安。
随后,帖子的热度没了,脑子清楚的人也出来了,知道他在造谣的“有心人”越来越多,这个男性清空了自己的博客,注销了各种账号……到底谁的损失更大?
这件事真的会去做吗?不一定,因为这是一枚核弹,核弹的威力不是用来直接造成伤害的,而是一种威力的展示。
当然,这套逻辑并不符合中国人的“以和为贵”,但同等的乐趣也在于:下三滥的招数在核武器面前,还能滥到哪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