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炮的时候该不该互相查看身份证?


△ 279|约炮的时候该不该互相查看身份证?

好吧,我承认,今天的标题是「标题党」,不过今天确实会讨论到了这个话题。

我记得是2015年的时候,就有人讨论过这件事——当然不是约炮的时候该不该先查看对方的身份证——而是从法律和法理的角度来讨论身份证上「真的需要这么多个人资料的呈现」吗?掀起这个讨论的,发生在台湾。台湾的居民身份证上,不仅仅有性别、住址这些信息等等,在身份证的背面,还会罗列父母双方的姓名、配偶姓名、服役情况。

站在2015年,当我们还在用司法合理性去讨论公民的隐私保护时,台湾的身份证还仅仅是我在用来筹备论文时的一个「案例」。谁承想,到了2022年,中国人自己的隐私数据已经泄漏了好几轮了,暴露在互联网上的个人资料那还仅仅只有父母双方的姓名、配偶姓名、服役情况等等。

那个时候,台湾社会主要讨论的问题是从「人情」的角度出发的:比如单亲妈妈带着自己的孩子生活,孩子也决定易姓母姓,跟母亲一样想要断绝自己跟父亲的法律关系。结果当事人在自己的身份证父母一栏,竟然还写着那个男人的名字;离婚后,配偶栏将会变为空白,一些中年女性在拿出自己身份证时,会因为那个赫然在目的空白,而被人瞥眼,他们需要解释自己为什么没有配偶,是不婚主义还是离婚(在2015年前后,不婚仍然是一件「可耻」的事情);还有一些可以通过身份证个人资料透露的信息,比如一个年轻男性在应聘时掏出自己的身份证,在「役别」一栏写的是「免役」,企业当然就会追问,是什么原因让你拥有「免役」的资格,当事人只能如实回答——因为曾患抑郁症。

一些人认为求职过程中「应当」告知自己曾患有抑郁症,那自己是否结婚、是否离婚,这样的私领域的身份信息,也应该被放回到公共领域进行讨论吗?显然不合适,当事人结婚与否与其个人能力本质上是没有联系的——当然,如今很多企业在招聘的时候,仍然会以「结婚」「生育」与否作为一个参考标准,甚至还会要求当事人签署一份入职三年内自愿不怀孕的承诺书,否则将会赔偿公司「损失」。

哦对,需要强调一点,我们现在正在讨论的话题,都是放在一个「理想状态」下的,即人们只能通过身份证上的个人资料进行隐私推测。实际操作中,「开盒」这种事情比比皆是,就算我们的身份证上仅仅只有姓名、性别、民族、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实际上网络留存的数据足够把我们「开盒」得体无完肤,所以从现实层面的角度来说,我们讨论「隐私」这个概念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话说回来,2015年讨论台湾居民身份证的个人资料话题,放到显然已经「过时」了,留存到现在,这个话题最有趣的部分,已经从隐私转向了另一个层面的讨论——犯罪成本

如果是对方犯罪,比如发放高利贷、敲诈勒索等等,当事人的身份证信息足够成为对方手里的「威胁筹码」,比如顺着旧地址去报复当事人家人、或是找到当事人的父母勒索高利贷等等。

反过来一样,如果是当事人作为犯罪者,犯罪成本也会相应提高,因为身份证信息透露的内容足够可以进行社会性抹杀,甚至还可以对当事人的父母、配偶等进行网暴(台湾称之为猎巫)。

还有一种「犯罪」,虽不涉及刑罚,但对于很多人来说也可以达到罪无可赦的地步——道德犯罪。比如明明有配偶的当事人,欺骗另一方自己单身或离异,并与当事人形成事实婚姻。如果这个时候能让对方拥有一个「证明渠道」,比如看一眼对方的身份证配偶栏是否有他人的姓名,这件事情就真相大白——而且根本不需要任何的调查成本。

台湾居民的身份证,就如同是现代侦探小说必须要讨论的随处可见的「监控设备」一样,让一些隐藏的信息都客观地呈现在台面上,以至于少了更多推理的趣味。偷情、小三与出轨,其实都可以通过身份证上的配偶栏进行身份确认。这就给那些被小三的人,提供了一种自我救赎的机会,避免在一个有妇之夫或是有夫之妇身上浪费太多时间。

很可惜,这他妈还是「理想状态」。如果做一个调查,当事人明知对方存在婚姻关系,或是在得知对方存在婚姻关系之后,还愿意继续和对方保持不伦关系的当事人在出轨占比里有多少——虽然没有准确的数据,你其实也能得出一个「现实层面」的答案——因为他们要「赌」嘛,结了婚的不停承诺出轨对象,对他才是真爱,他一定会离婚然后明媒正娶。然后这个承诺一拖再拖,而两个人也在这种不伦关系里越陷越深。

所以,这时有人提出一个疑问:为什么不能在约炮或是谈恋爱之前,先查看对方的身份证呢?毕竟上面可以直接从配偶栏看到对方的真实法律身份,避免后续更多麻烦的事情。

那问题又得抛回来了:恋爱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吗?显然不是,它仅仅是两个人的一种道德层面的身份关系,一旦两个人确定恋爱关系,那就有一些口头上的契约关系产生,比如彼此对外公布恋爱关系,或是把手机交给另一方查看等等,这些契约没有实际的法律强制力,而且仅仅存在于两个人之间。再说,炮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吗?显然不是,虽然说这种关系对一些道德洁癖的人来说这是应该「处以死刑」的道德犯罪。一样地,约炮的双方也会有一些口头上的承诺,比如打完一炮就互不干涉彼此的生活,或是戴不戴套等等。

如果恋爱对象不愿意提供自己的身份证,那你至少就要多个心眼,知道他一定会藏着什么;如果约炮对方不愿意提供身份证——等等,你是警察要抓嫖娼吗?

前者,如果对方支支吾吾总是找借口说自己没带身份证,作为恋爱对象,你应该也猜到了什么;后者,如果对方提供了身份证,配偶一栏赫然写着一个陌生人的名字,作为约炮对象,你会在情欲上头的那一刻,真的做得到义正词严地拒绝不伦拥抱道德?

拉倒吧,都说了这些都是在「理想状态」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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