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实验目的的实验对象


△ 228|非实验目的的实验对象

标题的概念显然是我发明的,跟它类似的还有「非第一人称悲剧故事」「他人自杀条件创造罪」「不自杀承诺书」

顾名思义,非实验目的的实验对象,其目的不是为了实验,但它必须要接受实验品的规则。这显然有点不合理,甚至会出现内在悖论,但无论如何人们对它都有根本解释权。我用现实的话术解释一下,你就会瞬间明白什么叫做「非实验目的的实验对象」。

「首先说,我并不是针对你,但是你的很多行为确实存在问题。」「我并不想用这些方法测试你,但没想到你太容易被骗。」「我没有啊,你想多了,我根本没有那么想,你觉得我是这样就是这样吧。」

多年以前有一个外国的讽刺漫画,里面几乎没有故事性可言,但描绘了一种「传递」的剧情。老板骂了员工,所以员工回家骂了妻子,妻子又去骂了自己的小孩,最后小孩指着墙角的一直猫也骂了去。后来,这个故事有很多种版本,比如,猫又出门捣乱让最开始那个骂人的老板深陷泥潭或是遭遇车祸,这个传递里的人无一幸免全员「受害者」;还有更绝的,猫逃走之后,女主人去找猫撞见了自己丈夫的老板,他们成了情人关系,结果这个传递里面出现了一个最终的「受害者」。这个故事的结局可以有无数种可以诠释的方式,但目的只有一个——找到一个最终的「受害者」。

在我学生时代,我就是个「十处打锣八处有我还有两处我敲锣」的问题学生。所以按照可能的事实推定,我一定是优先考虑的为祸端负责的人之一。我就像个「渣男」一样,男人打女人是男人的责任,女人大男人还是男人的责任,谁叫他做了让女人打自己的事呢?对我而言——和人上课讲话,一定是我的责任;和好学生上课讲话,那还是我的责任,因为是我「勾引」的好学生;坐在讲台边上的「吸粉专区」特殊位置,虽然没人可以跟我讲话,但我坐在最前排,什么小动作都尽收同学眼底,结果我的种种行为又像是在给同学表演哑剧一样,惹得大家分心,那还是我的责任。跟「受害者」一样,找最终的「责任人」也一样有乐趣,但推论的方式不是看谁是最后的那个人,而是看谁才是因果链条上最初的「加害者」。

还有一种情况,是在最中段找一个「非实验目的的实验对象」来自圆其说。以前有很多人痴迷于各式各样的感情测试题,原因在《如果我们没在一起你遇到我会跟我出轨吗?》里有探讨过。测试题虽然可以推出某种意义上的答案,但这个答案并不准确,只是让测试别人的当事人觉得安心或焦虑罢了。但是难免会有被测试者在测试过程中警觉,自己是不是被当成了傻逼在完成某种情感测验。这种情况下,就必须要及时中止实验,所以才会有最开始的那些「悖论」台词,把对方置于一个「非实验目的的实验对象」的角色之中:我没有测试你啊,只是我在想这个方法是不是奏效的。

「受害人」得往最后推,「加害人」得追溯到最上层,而「非实验目的的实验对象」又在最重点断开了一切可能正反推论的「受害人」与「加害人」,他们三个就像是石头剪刀布里的三元素,彼此制衡,但是又缺一不可。「加害人」伤害了「受害人」,但「受害人」的身份地位被「非实验目的的实验对象」给剥夺,但「非实验目的的实验对象」又意味着他们从中制造了一个新的「加害人」,要不是他要用这个方法去测试被人,又怎么会制造一个「受害人」出来呢?

举个例子:我从你的手机里看到你出轨的证据,你背叛了我;你什么意思,你偷看我手机就很有道理了吗?你这样不信任我是什么意思;怎么?我不偷看你的手机就不会出轨了吗?

再或者:我因为别人施加的压力而感到愤怒,所以我朝着你释放了这种压力造成的负面情绪,正当你打算反抗的时候,我再说:我没有发脾气,我就是一层一层被传递了情绪,我只是想看看压力是不是会被传递下去的。然后你蒙了,觉得自己好像被玩了一把,但是我确实没有把你当成是具有「实验目的」的实验对象。然后你也开始发脾气,然后我又自动转变成了受害人,然后我们便开始了内耗式的脾气传递,直到能找到一个共同的发泄对象。

好了,剩下的例子你自己去举了,如果你不举我也没办法,我这里也只是提出了问题也懒得提供「答案就藏在事实里」的解决方案。

又给大家增加了些「无用的知识」,那么下一次再等我创造一个新的定义,然后套用到新的实验对象上。



在 WordPress.com 上创建免费网站或博客

%d 博主赞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