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已故博主博客代管协议
新一轮的500日坚持写作已经第100天了。文章原标题是《五分之一》,写了一半突然临时修改了标题。
努力想在坚持连续写作的第100天,憋出点什么感想,结果还是失败了。只能去看看上一个500日写作有过什么感悟。
因为身份证临近过期,在办理的时候又遇到家人因为远行而将户口本锁在了我无法拿到的地方,而所有的时间节点,都必须在家人九月底回来的时候才能有个了结。
也就是说,我要开始享受3个月没有办法证明自己是谁的日子。
记得在生日的时候我许下了一个奇怪的愿望,我希望在下一个生日的时候,我能变成一个透明人,没有人能够在生日的时候记起我,用每年如是的问题来打扰我的生活,我希望生日的概念能从我的世界被抹掉成一个简单的仪式——一个日历的提醒、一个机械式的所谓邮件祝福、一个被购物网站处心积虑的销售手段驱使的放到我的账户的代金券、一个被浏览器识别出生日而更换的壁纸的网页……那些机械的、带着浓郁的商业味道的所谓的人性化的提醒,这些都是别人努力的证明自己存在的方式,而我只需要用普通的方式来完结那一个被太多人用他们自己的感情色彩所染指的“我的生日”。所以我才如此地期盼着有一天我能够透明到无法被别人的颜色所浸染。
但当真的有一天我变得透明,我又必须用自己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努力地用自己的方式去让别人释放出不同的感情的色彩,可怜、悲哀、爱、恨、嫉妒、绝望……不同的颜色交融在一起,变得污秽不堪。
这种奇怪的渴望,就如同我在一个安静的窗台面前,看着窗外的人海茫茫,每一个人都有他们自己的孤独,每个孤独都是一段在我看来可以说上几天几夜的故事,他们释放着不同的色彩,去染指别人,或是保护自己——他们都害怕孤独,是因为他们想要别人看到自己的色彩;他们又渴望有一种孤独,是因为可以让那些他们害怕的颜色不足以污染到他们。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透明了,请记得我的色彩,是白色的希望和黑色的绝望共同混合出的透明,能够吸纳所有色彩。
——节选自《∞》300 | 透明人
上一个500日写作的第100天也没有写下对坚持写作的感悟,但有趣的是,我和那个时候产生了一样的情愫——我也在想关于消失的事情,不过想的是当我真的消失之后,关于我的写作和思考,又应该如何继续下去。
在写下这段文字之前,我还和博客认识的好友在聊,能否有一段代码,在植入博客之后,如果一个博客的管理者在停止管理博客三个月,或者半年以上后,这个博客会自动被调整为灰色模式。既是博客的终结,也有可能是博客主人离开了这个世界。但这个项目本身有一个更为悲惨的结局——因为没人再打理这个博客,它终究也会因为没人续费服务器,或是去更新那个所谓的备案号以证明自己的合法守序,网站的代码背后是没有任何人情味的规则,当它到期,这些存在过的数据、感悟、喜怒、哀乐、人生都会在一夜之间荡然无存。
就这样,我突然灵机一动,倒不如和别人签署一份《已故博主博客代管协议》,字面意思,即在甲方离世之后,由乙方代为管理博客之日常运营、维护、服务器续费等事宜。其中运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内容发布、留言互动等等,这就可以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后续要发布什么,是提前准备好、还是由乙方在深刻了解甲方的写作风格之后进行模仿创作、还是在某一个节点,制造一个甲方性格转变为乙方的契机,让博客的内容过渡到新的风格之上……
例如我,如果消失之后,还有前序的500日坚持写作的内容可以慢慢发布。人虽然已经消失了,但博客还能留存一段时间,以证明自己还在这个世界有过这样一段经历。
当然了,这份协议还在构思当中,但我觉得未尝不可。听上去虽然是个玩笑,不过死后博客还能被运营,看上去也像是个玩笑,但这个玩笑到底是残忍还是欣慰,就只能留给活着的人去思考了。关于这个协议可以在接下来的500日写作里再深入聊聊,如果你对这个项目也有兴趣,也可以直接拿走去使用,如果真的做出来,也请务必告诉我一声!
其中一条:甲方约定,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对服务器进行选择和续费。若故意缩减成本或未达到甲方之约定要求,则视为乙方违约。
违约条款:甲方亲自来找乙方进行违约处罚。